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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公布首批违建拆除名单 剑指12类重点

稿源时间:2017-01-09 08:43:47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fengshasha
【摘要】“拆违拆临”行动是指拆除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逾期临时建筑行动,它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今年“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记者从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获悉,该小组发出今年“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度“拆违拆临”行动任务计划〉和〈全市“拆违拆临”行动第一期拆除任务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拆违拆临”作出全面部署,并公布第一期拆除任务计划表。根据拆除计划,12类违法违章建筑将成为今年重点拆除对象。

   拆除任务先从12类重点开始

  “拆违拆临”行动是指拆除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逾期临时建筑行动,它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今年“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前期,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已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排查建档,列出计划。根据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规定,下一步12类违法建设将成为“拆违拆临”重点。

  其中包括: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轨道交通、公交场站、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

  (三)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

  (四)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

  (五)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的违法建设。

  (六)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城乡接合部、公路铁路沿线、供电设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七)城市出入口、重要场所周边、主次干道两侧有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

  (八)城区内加建、插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违法建设。

  (九)侵占山体山林的违法建设。

  (十)违法违规户外广告。

  (十一)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

  (十二)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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