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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3日开始 社会人员可报考

稿源时间:2017-03-11 08:34:29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宪波sunxianbo
【摘要】山东夏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3日开始 社会人员可报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山东省2017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3日—28日进行。报名考试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5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次16元。

  (二)信息核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籍基本信息核对。操作路径如下: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入口”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进入系统,点击“信息核对”链接,开始信息核对。考生须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等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如果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后,提示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系统或者核对发现考籍信息中存在错误,考生必须联系所在学校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核查或修改。

  未认真核对造成考籍信息不正确,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网上报名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过程分为登录、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等环节。

  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点击“考生入口”按钮,输入考籍号(即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首次登录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系统,点击“网上报名”链接,开始网上报名。首次登录时务必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发起缴费前,考生可对报考科目进行修改;发起缴费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科目。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选择报考科目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点击“考试费用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未成功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报名考试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5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科次16元。

  三、考试编场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市的考场编排工作。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各普通高中之间要混编考场。个别地处农村、远离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单设考点,校内混编考场。参加日、俄、法、德、西班牙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考试时要单独编排考场,不同语种听力考试不得相互干扰。

  四、成绩公布

  山东省2017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在2017年8月上旬公布,公布期为10天。成绩具体公布时间于8月1日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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