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2017年清明假期期间,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禁行高速时间为:2017年4月1日19时至2017年4月5日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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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
4月2日零时起至4月4日24时止,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可免费在高速公路通行。不过,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将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
28日,山东高速交警发布信息,4月2日零时起至4月4日24时止,高速公路可免费通行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所有免费高速公路都将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方式,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同时,为保障假期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山东高速交警部署,自4月1日19时至4月5日6时,将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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