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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部门明确监管措施85项 监管责任落实到处室

稿源时间:2017-04-12 08:56:1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山东省政府部门明确监管措施85项 监管责任落实到处室---4月10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省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工作基本结束。此次“三定”修订,还新增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工,并分别明确了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6个部门职责。

 

 

  4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编办获悉,省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工作基本结束。省政府部门共取消职责12项、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7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85项,重新明确部门职责分工48项。针对行政许可权比较分散、职责交叉和监管“迷茫”等问题,此次修订工作“对症下药”,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成为亮点。

  行政许可职能

  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

  所谓“三定”,是指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此次有45个省政府部门纳入修订范围。据省编办主任刘维寅介绍,“以往通常都是政府换届时会对部门‘三定’进行修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深化,对政府的管理方式、职责配置和机构设置等提出了新要求, 所以山东首次在届内对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三定’进行修订。通过此次修订工作,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将更加完善,组织架构更加合理,运行更加协调顺畅。”

  据省编办统计,此前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44个省直部门中,19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由2-5个处承办,11个部门由6-13个处承办,不同程度存在程序繁琐、环节复杂、时限较长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当前迫切需要解决行政许可权比较分散的问题。这也成为此次山东“三定”修订工作一大创新——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

  “在修订中,山东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在行政许可事项多、任务重的部门,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单独设置了行政许可处,任务较重的在相关内设机构加挂了牌子。”省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处长陶然说。

  省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单设了行政许可处,15个部门在相关处室加挂牌子。

  3月初,省住建厅新设立行政许可处,目前已经开始办理审批业务。“原来厅里有1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多个处室,有时候企业和群众办理一项审批得跑多个处室咨询,现在将审批权限集中,在一个处里就能解决问题。同时,集中后,审批程序和流程也能更加统一和规范,有利于提质增效。”省住建厅行政许可处处长李伟告诉记者,目前部门的审批事项正在分期分批交接,交接完毕后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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