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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今冬供暖报停还剩5天 供暖缴费截止到11月15日

稿源时间:2017-10-11 15:12:08  文章来源:齐鲁网  作者:高亚南 责任编辑:孙宪波
【摘要】10日,记者从省城各热企获悉,今冬供暖报停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4时。符合条件并想报停的市民可抓紧申请。

  10日,记者从省城各热企获悉,今冬供暖报停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4时。符合条件并想报停的市民可抓紧申请。

  上年已报停的热电公司用户要求开通用热以及当年10月15日前具备报停条件的热电公司用户要求报停,均可拨打电话:67812319。济南热力集团用户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或是能单独控制的整单元、整幢楼的客户可以申请。申请停止用热的客户可在当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到济南热力集团各客户服务营业厅、共享营业厅或拨打88812319热线、登录济南热力集团官网(www.jnreli.com)或微信公众号提出报停申请。客户报停成功后,次年如需用热,直接缴纳采暖费即可。济南东泰、山东黄泰公司的用户今年不采暖,请于10月15日之前到热企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报停手续;2015—2016供热季后已办理报停手续的客户,不需要再重新办理,视为长年有效报停。

  @济南市民 11月15日前别忘交供暖费

  你家今年要缴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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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热力集团热用户一年一度的交费已经正式开始,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冬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计量热价比去年上调0.0015元,据了解,今年冬天济南的供热时间也由去年的130天调整为120天。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

  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

  根据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城市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米2)×计费面积(米2),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

  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供热企业应保证供热质量,满足居民用热需求,确保用户室温调控后达到济南市规定的标准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合格,用户可投诉并按相关测温、退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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