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开展防灾排查工作。加强预警预报,强化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的监测、分析,努力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判,加密监测频次,滚动预测预报,第一时间报告预报信息。抓紧开展全面排查,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水库、水闸、堤防、塘坝、泵站等水利设施,村镇房屋建筑,电力设施等已建、在建及损毁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全面开展损毁工程修复,对短期内能修复的,立即组织修复,恢复工程防洪减灾功能;对短期无法修复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六、科学组织开展生产恢复。加快内涝排除进度,根据灾情实际,统一调配抽水设施,全力保障排水需要。组织力量搞好灾后环境清理整治,对街道、村庄留存的淤泥、水上漂浮的杂物、沿河两岸残留的垃圾、倒房形成的废墟、折断的林木进行打捞和清理。抓紧抢修灾毁基础设施,尽快恢复重灾区的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组建专家队伍,选派技术人员,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开展自救、接种其他作物,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及时调拨调剂种苗、化肥、饲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确保满足灾区恢复生产需要。
七、及时开展统筹规划。科学有序推进受灾地区重建各项工作,充分考虑受灾地区实际情况,对损坏的房屋、蔬菜大棚、生产设施等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按照统筹规划、着眼长远、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的原则,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抓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针对重灾区采取组织省内规划、建设专家指导等方式,为灾区重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损坏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统筹推进拆除、加固、重建等工作。对蔬菜大棚以及农业、畜牧等生产设施重建,要提高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运用新技术推动升级换代,提高设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