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为提高车位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借鉴外地城市成熟经验做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管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停车收费调整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省立医院(中心院区)内部停车场试点推行就医车辆与非就医车辆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减轻非就医车辆占用医院停车泊位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推行就医车辆2小时停车免费以及阶梯收费,非就医车辆30分钟停车免费,鼓励院内短时停车,增加车位循环,提高车位使用效率,促进更多就医车辆可以使用停车泊位。
具体来说,就医车辆停车2小时内免费,2小时后开始计费(其中,新能源号牌车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停车24小时后继续执行每日减免2小时停车费优惠措施)。日间时段,计费后6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6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3元;夜间时段,计费后每30分钟收费1元,累计5元封顶。需要注意的是,就医车辆缴停车费时需提供就医凭证(门诊取号单、纸质或电子缴费凭单、收费票据、预交金收据、入院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非就医车辆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时则纳入计费时段(新能源号牌车辆继续执行每日减免2小时停车费优惠措施)。日间时段,计费后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3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4元;夜间时段,计费后每30分钟收费1.5元,累计10元封顶。
中、大型车按以上标准2倍收取,或按照实际占用泊位数量(不足1个泊位的按照1个泊位计算)收取。车型分类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跨日间、夜间时段停车的,按时段分别计费并累计收费。时段内达不到30分钟的剩余计费时间,如该剩余计费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收费;超过15分钟的,按30分钟收费。
针对住院患者等需要长时间停车的群体,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表示,鼓励住院患者家属在白天将车辆停放在医院周边的停车场,以减少对医院内部停车资源的占用。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试点预计将持续1年时间。市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反馈,如果试点成功,有望在济南市区其他大型医院推广。
公众如需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jn fgw_cbc@jn.shandong.cn,或将信函邮寄至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6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