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1)党工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2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没有结合自身队伍大、工程项目多、土地管理任务重的实际,深入查摆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及时提醒、抓早抓小。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纪工委人员少,纪工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监督力量明显不足;主责主业不突出,工作缺乏主动性,监督措施落实不力,纪工委制定的相关廉政建设制度,如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约谈制度,未得到实施。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对部分重大问题决策、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沟通酝酿不具体、不细致。突出表现在保障房建设、土地回收补偿、社保资金收缴、招商项目引进等方面,没有经过充分研究、集体讨论,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干部职工对此意见较大。3、执行廉洁纪律不坚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多。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利用公款购买海产品、杂粮等礼品给有关部门人员送礼;多辆公务用车未按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周末、节假日封存,部分工作人员私自驾车外出,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差旅费报销无考察文件、无出差审批单、无会议文件以及部分资金支出签字不按程序,存在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示范区下属单位供电所未按规定将施工费、自来水安装费纳入法定账簿,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有关人员已受到严重警告处分。4、执行工作纪律不规范,违反有关政策规定。(1)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及施工。棚户区住宅楼等11项工程的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综合服务区道路项目、沟渠配套建设项目,分别采用了邀请招标、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综合服务区道路项目、低碳产业园道路项目先开工建设,后期补充招标资料;国营黄河农场万亩良种繁育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存在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情况。(2)土地承包回收工作管理不善。存在项目搁置、土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及拖欠承包费的情况。土地转租现象严重。土地承包管理监督不力,致使土地多层转租,引起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土地回收补偿工作不公开,操作不规范,存在不按合同面积进行补偿的情况,有的承包户认为赔偿不公平,造成上访。(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收取职工的社会保险金未做专户储存,部分临时用于其他支出。黄河农工商总公司将用于购买实验种子和肥料的资金用于列支土地租赁费,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旅游南线东延”、“正大项目征地”等项目已基本完成,但示范区滞留部分补偿款,存在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东营职业学院。1、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1)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贯彻《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深入,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多年未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力。(3)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顶风违纪,以权谋私。多名党员干部因违纪问题被查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利用个人职权影响和便利给亲属安排工作或谋取利益行为;个别党员教师在课堂上讲话偏激随意,纪律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发短信、打招呼,借机敛财;有些党员教师在外从事营利活动;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团团伙伙意识,在关键时候拉关系、搞交易,等等。2、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属实,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跟不上学院发展。(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充分,贯彻落实不严格。骨干校创建期间,贷款融资数额巨大,只有起初的动议在党委会上进行了研究,随后多笔大额贷款再未上会研究。(2)重大事项报告不如实,执行组织规定搞变通。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不如实上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宣传统战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实验实训中心等内设机构。(3)干部配备调整滞后,教职工总量严重不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慢、力度小,干部配备不及时,空岗较多,职工反映较大。教师总量配备不足,师生比例大大超过教育部规定的1:18的标准。3、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缺少有效监督,“四风”问题依然存在。(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没有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或具体办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较差,落实不到位。(2)纪委监督责任不够聚焦。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失,“三转”不到位,开展纪律审查偏松偏软,存在不查不办或查办不严的问题。(3)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监管不严。有些处室权力过于集中,寻租空间较大。饮食服务中心经营管理问题较多。(4)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骨干校创建期间,出现了公款购买并赠送礼品问题。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不彻底,有些教职工办公室变相超标。4、在执行群众纪律方面,落实教职工知情权不够到位,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不够充分,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问题不够及时。(1)行政管理色彩浓,官本位思想重,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不够。(2)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细致,教职工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障。(3)解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不主动、不及时。5、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落实财务、基建法规制度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套取坐支资金、规避招标问题比较突出。(1)财务支出管理问题较多。编造发票用于购买购物卡、礼品、烟酒等。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存在突击花钱和虚列支出套取骨干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行为。学院租金收入,应交未交房产税、营业税等税费。存在坐支财政资金行为,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数额较大。(2)建设工程规避招标,评标过程不够严格。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实训中心项目、国际学术中心项目等勘察、设计,厨房及会议室消音工程,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供应商。(3)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组织承担社会考试不严密。
东营市技师学院。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一岗双责”压得不实。近三年来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专题调研、督导检查、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不力、担当不足。(2)领导班子和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在国家明令禁止机关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下,仍然违规集资设立公司。(3)对学院下属单位疏于管理,以致有的处系执行制度规定不严,存在私设“账外账”等违纪违规问题。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依然存在。(1)个别人员违规外出活动,在单位报销机票、学习考察费等费用。(2)2013年以来,按照每招一名学生500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以报销个人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发票的形式,向教职工变相发放招生补贴。(3)2013年以来,按照每人200至500元不等的标准,使用公款向学院部分教职员工支付结婚礼金。(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存在公款购买礼品用于走访活动的问题。3、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集资、经商办企业活动。(1)违规进行有偿集资活动。先后2次组织教职工进行集资活动,用于成立2家校办公司,并按照15%的年息向教职工发放集资利息。(2)违规经商办企业。2011年至2013年,先后设立4家公司,依托学院自身职能和便利条件从事工程建设、工程借款、劳务派遣、汽车维修培训等经营活动,且公司内部管理较为混乱,部分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截至目前,仍有3家公司处于存续状态。4、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落实财经法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不到位。(1)违规私设“账外账”。培训处取得的部分培训费、住宿费等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技师学院法定账目进行核算,而将上述收入存放于培训服务中心账户进行核算,用于支付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工资、发放招生信息费等费用支出。(2)部分景观绿化工程违规未招标。2011年3月,新校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违规指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3)职称评审工作不规范。答辩推荐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合理,绝大部分由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学院领导在答辩推荐委员会中占比过高,导致无法从专业的角度来评判专业技术水平。(4)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国有资产。市技师学院在将老校区房屋、新校区理发店、文印店、超市等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时,未按规定报经市国资管理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