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1、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2012年以来仅召开过一次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也未与基层单位签订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定期研究分析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没有做到定期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定期到分管领域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定期听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行纪委只有书记一人,委员会组成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纪委职能发挥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措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查处不力。外地各分行虽有党委却没有建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1)班子成员各管一摊,平时沟通交流不够,相互情况不够了解,不利于权力的相互监督和制约。(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有时不上党委会研究,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3)在人员录用方面程序不严谨、运作不规范,有些环节不公开透明,有些重要事项没有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社会招聘存在随意性,特别是个别进人问题不走招录程序、不上党委会研究。专职客户经理招聘程序不严格,仅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也不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3、工作纪律约束不严,存在工程项目建设不招标、货物购置不经政府采购等违规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货物采购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近年来实施的79项工程项目中有51项工程项目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招标,是以行内招标或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指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的78项货物采购项目中有75项采购项目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另外,车改政策执行落实不严格。一方面东营银行实施的公车改革无上级政策依据,是单位自行制定的车改政策。另一方面在车改后政策执行上缺乏有效监管,有个别领导干部和享受车改补助的人员仍存在使用公车的情况。4、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些事项违反财经纪律。(1)物品采购制度不健全。物品采购事前没有审批程序,事后没有审核把关。物品采购事项、种类、金额及经办人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缺少有效的制度监督和制约。主要表现在,安排采购人员比较随意,采购地点比较随意,采购方式比较随意,费用支出比较随意。(2)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办公用品购置后无入库登记手续,办公用品领取也无登记明细,有些应该做固定资产登记的也没有登记入账,物品使用管理较乱。(3)财务监管不到位。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入账只看发票真伪,不看入账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时对同一时间、同一事项费用支出分为几个凭证,分开入账。(4)违反财经纪律,变通发票入账。总行存在以会议费、住宿费等名义变通报销处理接待费问题,有的分行、支行存在以购买打印纸等办公用品名义变通处理用于回馈客户的厨具、工具盒、充值卡、米面油等费用的问题。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反廉洁纪律。单位多次购买高档烟、酒、茶用于业务接待和走访;个别分行支出10多万元购买保健品用于走访客户;个别班子成员到娱乐场所公款安排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