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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启动省管企业巡查及负责人考核办法

稿源时间:2016-04-01 09:44:2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秀平 责任编辑:高静zhangxiuping
【摘要】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于2014年12月启动了山东省管企业巡察工作,先后组建四个巡察组,分两个批次。通过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努力促进省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将启动省管企业巡查及负责人考核办法

  中国网山东3月31日讯(记者 张秀平)3月31日下午,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时民介绍了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东省国资委印发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起草《意见》时,作为配套工作,首批选择了58户省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设立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

  时民介绍,《意见》共分五部分,文件内容做到了“四个明确”,并有“五个创新点”。“四个明确”明确了市场运作、依法规范、增量优先、一企一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除省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需要保持国有全资的省属企业外,其他省属企业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任务目标;明确了即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稳妥实施员工持股、推动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四种实现形式;明确了决策程序。

  “五个创新点”包括合理设置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创新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以及建立容错机制。时民介绍,在起草《意见》的同时,省国资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时开展了五项配套工作:一是首批选择了58户省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二是发起设立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助推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研究拟订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两个配套文件。四是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齐鲁晚报合作,建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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