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处置“僵尸企业”寻共赢

2017-01-14 15:34: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山东处置“僵尸企业”寻共赢---除此之外,肥矿集团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累计达12 4亿元,近600名符合条件的职工因此无法办理退休手续,1000多名大病人员的医疗费长期无法报销。目前,肥矿煤业已完成注册,债权银行、山东能源集团、肥矿集团、肥矿煤业四方债务协议已签订完毕,肥矿集团改革重组平稳落地。
    四点思路力避对立“零和”

  在当前去产能、“僵尸企业”处置和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中,部分地区大型困难国企处置陷入债权方和企业的对立,处置工作举步维艰。肥矿集团建立在多方沟通基础上的债务重组,成功消除了各种隐患,将“零和博弈”变为多方共赢。受访人士认为,这一思路值得借鉴。

  首先,各方参与、兼顾利益更有利于大型困难企业处置工作推进。益虎认为,肥矿集团债务问题处置没有走“输血”和破产的传统思路,而是在债权银行全程参与下制定重组方案,兼顾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与债务人、短期与长远等利益,最终的改革重组方案使政府、企业、银行与职工都满意。正是基于此,肥矿集团改革重组才能顺利进行。

  其次,地方政府在大型困难企业处置中应积极作为。邵泽武认为,肥矿集团债务问题处置过程中,山东省政府在依法合规、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前提下,明确提出“有利于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债权人损失”的重组原则,促使山东能源集团没有“破产削债”,重组思路向兼顾银企利益的“保本让利”方向转变,加快了银企双方分歧的弥合。在大型困难企业的处置中,地方政府应当有担当、有作为,才能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推进。

  第三,统一债权人行为才能避免“一哄而上”加速企业死亡。“困难企业容易遭遇债权人‘一哄而上’抽贷、追偿,导致企业加速死亡、债权处置无序。”陈颖认为,在肥矿集团改革重组过程中,债委会坚持协商性、自律性组织的角色定位,统一把握行动的时机和节奏,部分银行因此放弃了原有的担保物权、暂时搁置了债权追索计划,避免了单独行动的盲目性和无序化。在大型困难企业的处置盘活过程中,政府部门宜引导债权人形成协调机制,避免沟通和债权处置的无序。

  第四,分流安置不能存在“甩包袱”思想,应当以职工和企业的更好发展为出发点。李位民认为,分流出去的职工客观上为肥矿集团的未来发展做出了牺牲,企业不能以“甩包袱”的思想进行安置,而应当着眼于分流职工的未来发展。肥矿集团主动开展职工培训、衔接就业等服务工作,拓宽了人员安置渠道,同时也为职工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保障。这一措施在大型困难企业人员安置工作中可供参考。(记者 罗博 陈灏 袁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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