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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永安司法所 “五字”调解法矛盾化基层

稿源时间:2017-05-09 10:36:58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代忠广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间社会矛盾,如何化干戈为和谐?永安司法所创造性地运用“熟、理、情、防、活”五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体系。

  中国网山东5月9日讯 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间社会矛盾,如何化干戈为和谐?永安司法所创造性地运用“熟、理、情、防、活”五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体系。

  一字---“熟”,坚持以熟为前提,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 “一熟”就是熟悉调解对象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症结”。“二知”就是知道辖区群众的家庭构成和社会关系,知道辖区每一名群众的家庭住址和每个人的脾气秉性。“三访”就是做到农闲访农情、农忙访村委会、节假日访重点调解对象。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全面了解本地民间纠纷发生发展规律,掌握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为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字---“理”,坚持以理服人,切实保证依法调解。在农村,很多人常常以“习惯”作为衡量事物标准,每当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讲“惯例”,忽视了理与法。对此,永安司法所牢牢把握依法调解这个根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依法断案,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同时,还寓法律宣传教育于经常性的人民调解之中,用鲜活的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使各方当事人在潜移默化中知法、懂法、用法。

  三字--- “情”,坚持以情感人,努力争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首先要取得纠纷当事人的信任,以“情”感人,依“情”调解。因此,永安司法所工作人员始终坚持用“四心”即,调处纠纷用公心、调查事由要细心、调解遇到困难时有决心、对待当事人要贴心,以“四心”赢民心。靠“三勤”,即“腿勤、手勤、嘴勤”,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争得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服,赢得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

  四字--- “防”,坚持预防为主,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永安司法所坚持“调访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出击,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寓法律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既当好人民调解员又当好普法宣传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防止了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个体事件转化为群体上访,在维稳创安中发挥了“缓冲器”、“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

  五字--- “活”,坚持灵活多样,运用多种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永安司法所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等便民利民的方式,将情与法、理与法、情与理相结合,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中间借力”等灵活有效的措施,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各界认可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永安司法所利用“五字”调解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余起,调成率达98%以上,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全镇没有发生新的群体和越级上访事件,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而引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代忠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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