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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制度 防范重新违法犯罪“潜力股”

稿源时间:2017-06-06 16:01:33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孔祥阁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近年来,峄城区榴园司法所把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社区矫正各阶段的风险评估制度,做好社会调查评估、人身危险评估、阶段矫正效果评估、总体矫正质量评估等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中国网山东6月6日讯 近年来,峄城区榴园司法所把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社区矫正各阶段的风险评估制度,做好社会调查评估、人身危险评估、阶段矫正效果评估、总体矫正质量评估等环节,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前、入矫初和矫正中的社会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对审前及拟假释前调查评估进行全面调查。在开始社区矫正的前置阶段中,榴园司法所认真做好法院判前调查评估和拟假释前调查评估,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居所情况及邻居对其评价情况;调查对象在家庭、学校、居住地的一贯表现和性格特征,品德修养以及被害人的意见和当地开展社区矫正的基本条件等,通过综合研究分析,对是否适合社区矫正提出科学的评估意见最大限度的提高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矫正人员入矫后,制定入矫个案评估监管方案。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后,结合心理测试、个别谈话、走访社区群众,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个人、家庭、就业、违法犯罪史、认罪悔罪及接受社区矫正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入矫风险评估,从而划分管理等级,制定监管方案。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案卷和入矫谈话等方式对矫正人员进行科学的人身风险评估,其中基本因素包括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犯罪时的动机、受教育程度、婚姻家庭状况、生活来源、就业状态以及社区矫正人员犯罪时主观恶性程度和认罪伏法的态度等,并按照风险评估的等级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矫的人员实行第一个月严管的制度,通过实行分类管理,提高了监管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是矫正过程中完善阶段性矫正评估,适时调整管理等级。社区矫正中期,矫正工作者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前半段矫正期间的综合表现,结合心理测试、反馈意见和初期入矫评估意见,作出评估报告,提出针对性的矫正意见,及时调整相应的管理等级,将阶段矫正好的调整到宽管等级;阶段效果一般的调整到普管级别;阶段效果差的调整为严管等级,有效激发了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接受矫正的积极性。

  四是解矫帮教评估做好帮教衔接。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及时组织矫正小组成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态、现实表现和心理测评进行综合评定,作出评估报告,提出安置帮教指导意见。(孔祥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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