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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环保局对7家公司作行政处罚 最高被罚108万

稿源时间:2017-03-24 08:59:5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济南环保局对7家公司作行政处罚 最高被罚108万---位于商河经济开发区的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排烟气中烟尘折算浓度达到25 8mg m3,超过《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中规定的烟尘浓度20mg m3 排放标准的0 29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位于高新区孙村镇的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则接连收到了济环罚字[2017]第G003号和济环罚字[2017]第G005号两份处罚决定书。

    3月23日,济南市环保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对7家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最高的一家被罚款108万元。

    这7家公司分别是:

    山东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8万元罚款;

    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

    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00万元整;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5万元;

    济南中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5000元罚款;

    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8万元罚款和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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