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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开展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 山东两市入选

稿源时间:2017-03-24 12:46:12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zhanghonghong
【摘要】环保部开展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 山东两市入选---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发函,征求对《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工作方案》指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发函,征求对《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工作方案》指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多个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等多个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自愿承担、择优开展的原则,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等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或行业集中度高的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济宁市等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17年。

  同时,根据有关地市人民政府申请,选择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济宁市、江苏省无锡市、山东省临沂市4个地市,开展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试点时间为2017-2019年。

  《工作方案》指出,环保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以下简称部专项小组)与试点省、市环保部门共同牵头编制试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行业规范),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6月底前完成行业规范的部内审批程序并印发执行,9月底前试点省、市基本完成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其中,农药和农副食品加工等工作基础较薄弱的两个行业,各时间节点后延1个月。

  2017年底前,试点地市基本打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监管、处罚的全流程管理,基本整合衔接相关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初步实现“一证式”管理;2018年,在推动行业排污许可管理与流域水质改善需求更加紧密结合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总结形成一整套排污许可管理经验,报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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