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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省内首推共有产权保障房 购房者可买7成产权住

稿源时间:2017-03-31 09:10:51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烟台省内首推共有产权保障房 购房者可买7成产权住---30日,烟台市住建部门发布消息,自2017年5月1日起烟台将在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试行共有产权保障房办法,试行期2年。若保障房的出售人为开发企业,则剩余30%的产权由开发企业持有,若是政府作为出售人,则由住房保障部门代为持有30%产权。

   想再购买其他房屋

   需先完全买下保障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面向住房困难家庭出售,供应对象必须符合现行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并经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每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经承租了保障房或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以提出购买申请,但购房后不再享受原待遇。”迟乔介绍,下步将制定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轮候配售规则,房源推出后将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和轮候顺序,按序组织选择购房。

  《办法》规定,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和日常维修、房屋设施使用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购房人全部承担。共有期间,个人确需购买其他住房的,需要先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部产权买回去。如果一旦发现购房人骗购住房,将按原价收回住房,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法律责任,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据了解,共有产权保障房主要从已建成竣工尚未分配的保障房源中筹集,实行现房销售,销售后就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根据试行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经政府批准,必要时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房纳入,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

  目前,烟台市住建局已开始制定实施细则等各项配套政策,着手编制房源筹集计划,争取这项政策能够早日推行实施。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下半年有望推出一个批次的共有产权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曲彦霖 通讯员 王肆 王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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