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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十大“高科技”专治交通痼疾 其中不少是全省首推

稿源时间:2017-08-19 08:42:32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经十路舜耕路路口安装的大屏幕实时播放当日“人脸抓拍”设备抓拍的照片和录像(资料片)3月份,交警部门在经十路与舜耕路交叉路口率先安装了“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可对斑马线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监管。

  经十路舜耕路路口安装的大屏幕实时播放当日“人脸抓拍”设备抓拍的照片和录像(资料片)。

  经十路舜耕路东口安装的“抓拍神器”(资料片)

  首个声呐采集系统安装完毕、3处电警抓拍设备专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像这类交警“黑科技”,今年济南安装的可不在少数,如智能人脸识别系统、违停抓拍巡逻车、拉链车……其中不少还是全省首次推行。 文/图记者张舒

  NO.1

  “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刷脸曝光行人闯红灯

  启用时间:2017年3月试点,5月启用

  启用地点:经十路与舜耕路交叉路口

  之前曾多年被忽视的行人和骑车人交通违法行为,在今年上半年成了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

  3月份,交警部门在经十路与舜耕路交叉路口率先安装了“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可对斑马线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监管。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到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对人脸进行实时提取和识别,自动储存闯红灯的人脸数据,并通过搜索比对,结合大数据运算,核实违法人员的身份。

  NO.2

  潮汐车道“拉链车” 

  一分钟实现隔离切换

  启用时间:2017年8月

  启用地点:旅游路

  今年8月7日,曾火遍国内车友圈的潮汐车道“拉链车”在济南旅游路落户。“拉链车”作业速度为5公里—10公里/小时,可设置车道宽度并有序地实现水马变道作业。

  NO.3 

  “远光灯电子警察”

  抓拍机动车乱开大灯

  启用时间:2017年8月

  启用地点:环山路、旅游路、港九路

  这3处抓拍设备实际上在7月份就已安装完毕,经过一个多月的测试运行,运行情况良好,三处设备抓拍有效率均超过50%。其中经十路环山路口的抓拍设备一个月就抓拍回传滥用远光灯违法800多起。

  NO.4

  “智能行人过街系统”

  阻止行人闯红灯

  启用时间:2017年7月

  启用地点:经七路纬二路交叉口

  “智能行人过街系统”在红灯亮起时,若有人越线,它就会自动发出警报,阻止行人前行;绿灯时则会自动提醒行人通行。

  NO.5

  “违停抓拍车”巡逻

  成济南治堵神器

  启用时间:2017年3月

  启用地点:市区100条禁停路段

  这一系统主要由车顶带有7个摄像头的警灯和车内的笔记本电脑组成,7辆自动抓拍车重点巡逻市区内100条禁停路段,早6点半到晚9点不间断巡逻抓拍,仅需2分钟就能完成500米路段的抓拍任务。

  NO.6

  首设“闯绿灯”监控

  抓拍一次罚百元

  启用时间:2017年2月

  启用地点:经十路千佛山路

  当司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否则将处以100元罚款。

  NO.7行人想过路口

  摁摁按钮就变灯

  启用时间:2017年8月

  启用地点:解放路东郊饭店附近

  最早一处去年底安装在旅游路,今年8月份,解放路上也设置了一处行人请求式过马路信号灯。行人有过马路需求时,先按压信号灯杆上的行人按钮向信号机发出过街请求,信号系统自动算出红灯等待时间及通行绿灯时间,同时信号灯启动倒计时功能,让行人实时知道需等待红灯信号的时间及通行时的绿灯时间,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马路。

  NO.8开车不礼让行人

  50个路口设抓拍

  启用时间:2017年5月

  启用地点:经七纬二路等50处路口

  从2014年起,济南在车主的争议声中安装了三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分别位于历山路南口、泺源大街趵突泉南门、山大南路山大门口。今年5月,济南交警开始在经七纬二路口尝试安装右转弯路口汽车抢行斑马线电子抓拍设备,并准备在全市50个路口推广。

  NO.9 

  520处超级电子眼

  专盯违停车辆

  启用时间:2017年8月

  启用地点:100条禁停路段

  日前,济南交警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公示新增的294处违停抓拍摄像头。此类摄像头遍布100条主干道,无缝隙覆盖后对于违法停车行为的抓拍命中率几乎100%。

  NO.10

  “白鹭遮阳篷”

  让等红灯不畏烈日

  启用时间:2017年7月

  启用地点:经十舜耕路口

  这款便民遮阳棚长14米,宽9米,棚顶的张拉膜张力大、伸缩性强,不容易撕裂,抗风等级都符合济南实际情况。遮阳棚两边有出水口,下雨时雨水不易溅到行人身上,可使用15—18年。

  相关新闻

  1999年就曾“禁鸣”

  多数司机并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9年施行的《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济南二环以内禁止汽车鸣笛。遗憾的是,这一执行了将近20年的规定,知道者却很少。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十多年前,济南市就曾出台规定,禁止机动车在二环以内鸣笛,在二环以外持续鸣笛时间也不能超过3秒。“确实有规定二环以内不能鸣笛,但很多驾驶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一规定。当年的条文中也明确规定,违反禁鸣规定的可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不看警示牌乱鸣笛

  可罚款200元记3分

  曾有人对汽车鸣笛做过测试记录,发现汽车鸣笛时音量在80分贝上下,如果超过5辆车同时鸣笛,声音就会超过120分贝。一辆大车的鸣笛分贝则高达128分贝左右,比飞机起飞的声音还大。噪音一旦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令人感到烦躁。持续不断的鸣笛声会引发顽固性头痛、神经衰弱等。而且鸣笛噪声会妨碍儿童智力发育。

  为此,在部分景区、学校和较为集中的居民小区附近,交警早已设立了禁止鸣笛的警示牌。据槐荫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介绍,针对乱鸣笛,除罚款50元外,在有禁止鸣笛标志的路段,还可依据违反禁令标志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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