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兴交警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落实“四条纪律”

稿源时间:2017-02-23 09:02:5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刘鹏 责任编辑:宋津州
【摘要】【滨州新闻】自开展学习“四条纪律”活动以来,博兴交警大队车管所严格落实“四条纪律”对窗口单位的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高标准、严要求,要求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熟记“四条纪律”,从根本上消除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中国网山东滨州2月23日讯 (张丽艳 通讯员 刘鹏)自开展学习“四条纪律”活动以来,博兴交警大队车管所严格落实“四条纪律”对窗口单位的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高标准、严要求,要求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熟记“四条纪律”,从根本上消除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四条纪律的要求,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时由业务导办台首先核对需要的材料、证明等文件,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文件、证明等材料;服务大厅各业务窗口发现不能办理的业务,立即通知值日警官,由值日警官向办事群众告知不能办理的法律依据,下一步的办理流程,所有的退办业务由值日警官开具退办凭证,并登记退办台账,规范了车驾管窗口的工作秩序,加快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服务水平,学习活动的成效显著。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 中国网山东滨州热线电话:【0543-3392777】 投稿邮箱:zhongguowangbz@126.com 中国网山东滨州微博:http://weibo.com/ChinaBZ 中国网山东滨州网友群 :156647200

0
热点推荐 体育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