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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虚假诉讼 汶上县检察院牵头形成多方配合协作机制

稿源时间:2017-09-12 16:18:2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姜允会 周末 孟庆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近日,汶上县检察院牵头与汶上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网山东9月12日讯(姜允会 通讯员 周末 孟庆)近日,汶上县检察院牵头与汶上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26条,就虚假诉讼的概念、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的来源、审查的重点予以明确。规定了各机关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协作,对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处理配合、人民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监督方式及结果反馈机制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案源线索匮乏、调查路径不畅等问题。

  《意见》强调,在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运用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抗诉、执行等多种手段,积极做好查处工作。为形成惩治合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并定期就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情况、典型案例进行交流。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虚假诉讼信息共享,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有效防范和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

  《意见》的实施,为公、检、法、司机关共同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将有利于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通过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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