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诈骗案件有两大突出特点:
一是作案方式多样,作案手法隐蔽。 犯罪嫌疑人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被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难辨真伪。
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 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迷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被害人一旦上钩就会被“吃干榨净”,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并不鲜见。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医保、银行、运营商、快递物流、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绝对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如若受骗,应记清对方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即时通讯账号(QQ、微信等)等信息,保留固定相关证据,迅速拨打110报警。(刘贵增 胡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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