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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共资助学生1.01亿人(图)

稿源时间:2017-08-01 16:52:5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晓君 张文洁 责任编辑:高静wangxiaojun
【摘要】2017年恰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眼下也是高考录取通知书陆续发放的时候,社会和媒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也给予了高度关注。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介绍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中国网山东8月1日讯(王晓君 张文洁)2017年恰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眼下也是高考录取通知书陆续发放的时候,社会和媒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也给予了高度关注。8月1日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全面启动。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十年来,全省共资助学生1.01亿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283.56万人次,增长3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24.75万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5.92万人次,增幅为342%。

  同时,资助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十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8.59亿元,增幅为238.6%。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金额97.5亿元,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2.03亿元,增长540%。

山东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共资助学生1.01亿人(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荆戈介绍,我省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年来,我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工作、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资助标准分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按小学每生每年15元、初中每生每年20的标准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对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于资助,资助标准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另外,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免学费范围是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按照各级政府确定的公办学校专业收费标准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不低于在校生比例的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针对高等教育阶段,高校在校生实行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校内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自毕业之日起,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承担,按年度还本付息,还款期限为毕业之日起13年内。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对符合条件的赴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就业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赴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12000元。

  据悉,今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第一种形式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第二种形式是可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查看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

 

初审编辑 王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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