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新措施,大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根据安排,全省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如果在校学生超过100人、不到200人的,要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家庭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原来的15%扩大到30%。
今年年底前,山东还要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仲红波表示:“目前大班额取得初步成效,今年秋季入学以后,全部起始年级达到标准班额,小学、初中、高中大班额都化解在25%以下。”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现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农村教师的待遇也有了新保障,意见要求,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要确保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各项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也将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意见还要求,城乡新建的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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