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13)栖执字第659号
失信被执行人:陈李军
身份证号码:37062819710913XXXX
立案时间:2013年6月20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栖民一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陈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任增颖借款65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2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6559.64元,余款58440.36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何情形: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6执907号
失信被执行人:孙林
身份证号码:37062819811114XXXX
立案时间:2016年5月10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栖商初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案款350005.74元、罚息11753.15元、案件受理费7033.7元、保全费2431.23元、迟延履行金及执行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何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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