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16)鲁0686执750号
失信被执行人:祝永志
身份证号码:37062819791021XXXX
立案时间:2016年4月20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栖臧民初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案款170080.29元、案件受理费1847.36元、迟延履行金及执行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6执00974号
失信被执行人:张桂友
身份证号码:37062819500220XXXX
立案时间:2016年5月19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栖商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本金30000.00元、到期利息3870.29元、逾期利息4071.75元、案件受理费646.76元以上共计38588.8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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