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坚持司法为民,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把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主体素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执行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2%以上,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逐年下降。
二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公安机关加快打造警务云大数据中心,完成了824个业务系统、32个警种部门信息数据的科学分类,初步形成了云平台、云服务、云数据等标准框架体系,人像识别等11个系统上网运行。
三是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久押不决案件、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专项清理整顿。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省法院重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公布裁判文书数量居全国第二位;省检察院建立审查逮捕公开听取意见制度,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顺利完成,全省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5865人,总人数达到12094人。
五是开展法律司法援助。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万余件,连续9年实现案件数量增长20%以上,受援群众达56万余人。
(五)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 创新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全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共开设法治栏目448个,建立各类普法网站(页)544个,开设普法政务微博21个,听众超过130万人。积极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网络普法体系,全省共建立普法讲师团614个,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13041支,建立农村法制夜校58455所,居民法制学校4637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689个。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实行了依法治理,有6个市、36个县(市、区)被授予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总数位居全国第一。